关于中小微企业代理记账
就中小微企业代理记账问题,昌平工商注册机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究竟哪些企业适宜代理记账呢?
昌平工商注册机构认为:按照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暂行办法》,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小企业,应当委托经过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一般是指专门记账公司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成立和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
一是至少有三名持有会计证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二是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是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会计管理制度。
四是机构的设立必须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昌平工商注册机构特别强调: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并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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